千龙网北京讯(通讯员 金耀飞)记者从通州区住建委获悉,自今年起,凡通州区内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标牌要载明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的名称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且设置年限应为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
为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日前,通州区住建委下发了《关于房建和市政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永久性标牌设置范围是2012年1月1日以后通州区内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牌的设置由建设单位负责,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安装完毕。
据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永久性标牌将载明工程名称、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主要参建单位的名称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抗震加固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此外,永久性标牌材质应选用花岗岩或不锈钢等耐久性材料,标牌宽不小于800毫米,高不小于600毫米,设置年限应为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设置地点为建筑物或工程实体的明显部位。
通知还要求,对于2008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补设永久性标牌。对此,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通州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如大方居、玉桥东小区和京贸家园等项目均已在工程通过验收后设置好永久性标牌。